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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四国朝贡 大商王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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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大商王朝,那是这片土地上五冕的王,众国均以其为首,每年进贡朝拜。

西方的游牧族以乌羌和莫颉相对而成,莫颉已归顺大商,乌羌仍是独立。

在十万大山以南,最神秘的丛林深处,还有善于使用巫蛊之术,有着自然崇拜的南疆部落,那是从来没有人踏足过的危险地域。

京都的吴千明大人受皇上器重,是这次进大商的使节,五皇子随行。

忠王是帝王的宠妃赵贵妃所出,在众位皇子中排行第五,年纪轻轻便已在朝堂之上历练,受得多方器重,逐渐与太子形成对立之势,或许这也是皇帝乐于看到的,两虎相争,胜利的必须是最强的,最有谋略的。

“少爷,另三国的使团都已经出发了。”黑衣的劲装女子冷漠的汇报着刚刚传来的消息。

一年的时间,足够一个原本优秀的姑娘出落得更好,弦歌的身子也抽长了,常年习武的关系,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赘肉,十五岁的姑娘看起来亭亭玉立。只是面容比以前更加淡漠了,这些日子风里来雨里去,踩着死人堆才爬上了如今的位置,让这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学会了残忍和漠视生死。

坐在回廊上的俊逸清雅的青年抬眸看了看天,粉唇轻启,吟唱一般的优雅声调响起,“风起了,雷雨将至,花终归要谢。”抬手接住飘摇的落叶,“弦歌,进京吧!去找忠王,混进使团。”

“是,属下领命。”弦歌微垂头,无声无息的告退了。

身后传来几不可闻的声音,弦歌垂眸,就当是听错了好了。

燕国边境处,我终于赶上了日前出发的使团。

“参见王爷,王爷万安,恕草民来迟。”

忠王今年二十有六,正是男人最好的年纪,在朝堂上多年的摸爬滚打,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。一袭深蓝色的常服,左右各绣着两团四爪金龙,背上绣着孔雀纹饰。腰扎紫金嵌报石的腰带,青丝用紫金冠束得一丝不苟,冠上镶嵌着代表地位的五颗饱满圆润的东珠,整个人也是风神俊逸,贵气逼人。

“是幕先生派来的人吧!”低沉的嗓音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,不愧是皇族中人。

“是,属下弦歌,奉命前来。”我垂下头,不再看这个带着上位者气息的人。

“素手引琴弦,朱唇启轻歌……”

这天下除了燕国以外,还有位于东南的楚国,位于西南的赵国,以及最大最强最富有的大商王朝。

楚国多水泽,国风温婉清秀,民风柔和。

赵国多马骥,尚武,民风彪悍,兵强马壮。

燕国富饶,近几年也是兵力强壮,只是与游牧民族相邻,保守其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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